第四十条

有效

本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建设,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完善科技金融生态,推进科技金融创新,优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