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三章 创新能力建设第十九条有效本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完善科学研究布局,优化科学研究政策导向、发展机制和环境条件,提高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科研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鼓励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等共建研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开展面向行业共性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