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道路及公共设施容貌管理第九条有效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确保路面、道缘石、无障碍设施、立交桥、地下通道、隔离栅栏、防护栏、隔音板等设施整洁、完好,出现破损、空缺、移位、歪倒、污秽的,应当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