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五章 广告设施与标识容貌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户外广告设施、标识应当文字书写规范、内容健康,造型、图案美观、清晰,色彩、风格与环境协调,灯光画面亮度适宜。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