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五章 广告设施与标识容貌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制定广告设施、标识设置规范,保证城市容貌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的设置区域、地点、规格、形状和材质等要素,并向公众公布。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