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黑山岩画保护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