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黑山岩画保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