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六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应当在100户至700户范围内设立。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