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在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大院、住宅区设置封闭式废物箱、垃圾房(箱)。举行大型户外集会和其他大型活动的单位,应当在集会、活动地点设置临时废弃物收集容器、流动厕所。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