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第三章 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建筑外立面管理责任人应当遵守城市容貌标准和建筑外立面管理其他相关规定,保持建筑外立面安全、完好、美观、整洁。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