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第八条有效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民营经济组织均可以平等进入。市场准入条件和优惠扶持政策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对民营经济组织设置歧视性或变相歧视性的条件。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