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村庄规划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