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年内,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