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住房建设部门、有关职能部门、造价审查机构、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