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住房建设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住房建设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水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