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章 监理范围与内容第七条有效监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工程的合法性;(二)工程质量;(三)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四)建设工期;(五)建设资金的使用等。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