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三章 监理单位与监理从业人员第十一条有效监理单位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可以采用企业法人、合伙等组织形式。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市主管部门办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