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有效在科研项目评审、验收、评估、鉴定等工作中,作出虚假评审、评估、鉴定或者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除依法处罚外,纳入失信名录,五年内不得从事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或者科学技术成果评估、鉴定以及论证等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