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市红十字会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处三万元罚款:(一)擅自更改患者排序位次的;(二)擅自删减或者更改人体器官信息库资料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3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