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城市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