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对其供水管网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现漏损或者接到漏损报告后应当及时抢修。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建立漏损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