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对其供水管网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管网漏损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发现漏损或者接到漏损报告后应当及时抢修。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建立漏损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