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建设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节水型用水器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应当率先安装、使用节水型设备和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