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城市供水按照国家用水性质分类,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制度。

计划用水单位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的,对超计划、超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