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三章 综合保护第十五条已废止阳宗海保护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符合保护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经昆明阳宗海管理机构依法批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