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三章 综合保护第十四条已废止阳宗海保护区规划由昆明阳宗海管理机构报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阳宗海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旅游、环湖景观、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绿化等专项规划应当符合保护区规划的要求。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