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单位、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为户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