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二十六条有效瞻仰、祭扫、参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应当遵守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自觉维护庄严肃穆的氛围,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商业促销等娱乐、商业活动。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