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二十五条有效提倡移风易俗,节俭办理婚丧活动,摒弃陈规陋习,禁止恶俗、低俗婚闹行为,抵制封建迷信。鼓励采用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文明安全祭扫。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