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三章 乡村清洁规范第三十二条有效乡村医疗废弃物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按照规定收集、贮存、运送、处理。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