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 宗教活动第四十六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内销售公开发行的宗教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运送、销售、散发和张贴非法印制或者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