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宗教活动场所内销售公开发行的宗教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运送、销售、散发和张贴非法印制或者非法入境的宗教出版物和宗教用品。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