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测与监督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资料共享机制和通报制度,实现地下水管理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