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经许可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规范的公示牌,向社会公示许可的部门、占用时间、范围、期限和监督电话等,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