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家出资企业第十条有效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应当建立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和议事规则。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