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家出资企业第九条有效国家出资企业由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