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已修改放养柞蚕中刈蚕场每亩柞树应达到150株以上,郁闭度0.7以上;根刈蚕场每亩柞树应达到200墩以上,郁闭度0.6以上。对柞树株(墩)数和郁闭度达不到标准的柞蚕场,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休蚕养护通知,由蚕农对柞蚕场进行休蚕养护。养护后达到放养标准的,经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解封放养柞蚕。对休蚕养护5年仍未达到放养标准的柞蚕场实行退蚕还林。地方法规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