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放养柞蚕中刈蚕场每亩柞树应达到150株以上,郁闭度0.7以上;根刈蚕场每亩柞树应达到200墩以上,郁闭度0.6以上。
对柞树株(墩)数和郁闭度达不到标准的柞蚕场,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休蚕养护通知,由蚕农对柞蚕场进行休蚕养护。养护后达到放养标准的,经自治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解封放养柞蚕。
对休蚕养护5年仍未达到放养标准的柞蚕场实行退蚕还林。
Local Regulations ·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