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单位和个人查询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档案,应当提供书面申请、单位证明或者身份证件。证明、证件齐全、有效的,监察、检察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告知查询结果。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