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

(三)场所使用证明;

(四)拟从事的业务范围;

(五)机构章程;

(六)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