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 5名;(三)有机构章程;(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