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第三章 组织与保障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为林长责任区域统筹配备林业技术人员。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林长责任区治安管理工作。县(市、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为林长责任区统筹配备护林员。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