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章 投标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投标人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其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