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转化实施第二十三条有效本市鼓励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根据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将科技成果许可他人实施的,中小微企业优先实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