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原始胡杨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原始胡杨林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土资源、环境、旅游、畜牧、规划、文物等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原始胡杨林保护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