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利用民族文化、历史建筑等人文资源开展旅游经营的,应当保持其民族特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新区规划和旧区改造,应当对旅游功能统一规划,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