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利用民族文化、历史建筑等人文资源开展旅游经营的,应当保持其民族特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新区规划和旧区改造,应当对旅游功能统一规划,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