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第三十三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包括饮用水安全在内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应急措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