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