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新建公园应当尽可能选择历史、文化等遗址、遗迹及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区域地点。

鼓励利用荒滩、荒地、废弃地、垃圾填埋场等建造公园。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