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主动参与租赁房屋治安、消防安全监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