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协调推动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纳入网格管理,整合基层网格力量,落实综治网格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综治网格员应当对租赁房屋加强日常检查,核验租赁房屋信息。发现未登记或者未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应当及时采集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